欢迎光临
我们一直在努力

东师《民事诉讼法学》19秋在线作业2【满分答案】

可做奥鹏国开全部院校作业论文!答案请添加qq:599792888 或 微信:1095258436

民事诉讼法学19秋在线作业2题目

试卷总分:100  得分:100

一、单选题 (共 10 道试题,共 30 分)

1.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 )的诉讼权利义务。

A.相同

B.对等

C.同等

D.不等

 

2.专利纠纷案件的管辖法院是

A.被告住所地法院

B.最告人民法院确定的中级人民法院

C.原被告协议选择的管辖法院

D.原告住所地法院

 

3.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

A.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B.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C.当事人双方协议选择管辖

D.原告信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4.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但是

A.未成年人不能作证

B.有重大生理缺陷的人不能作证

C.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证

D.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证

 

5.依照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一律实行

A.独任制

B.合议制

C.两审终审

D.一审终审

 

6.由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实行

A.二审终审制

B.二审上诉制

C.一审终审制

D.一审上诉制

 

7.和解协议已执行完毕,当事人翻悔的,人民法院

A.重新执行

B.应当执行回转

C.再做调解工作

D.不予恢复执行

 

8.李老汉与王律师签订了一份一般委托代理合同,请问在代理诉讼过程中,王律师有权进行下列哪些行为?

A.申请证人出庭

B.提起反诉

C.承认对方的诉讼请求

D.与对方进行和解

 

9.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履行一定民事义务的诉讼是

A.给付之诉

B.确认之诉

C.执行之诉

D.变更之诉

 

10.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

A.6个月

B.3个月

C.2年

D.1年

 

二、多选题 (共 10 道试题,共 30 分)

11.上海市X X区某高校教师甲与北京市X X区某研究所研究员乙于 1996年 12月在北京登记结婚,婚后双方户口未迁出各自的工作所在地。结婚不到半年,二人先后被派往美国和加拿大进修。1997年11月,甲欲起诉与乙离婚。访问对本案无管辖权的法院是

A.美国法院

B.北京市XX区人民法院

C.加拿大法院

D.上海市XX区人民法院

 

12.民事诉讼二审法院采取的下列措施正确的是

A.必要的共同诉讼人在一审中未参加诉讼,在二审中要求参加诉讼,人民法院依照自愿的原则就案件进行了调解,调解未达成调解协议,人身人民法院将案件发回了一审人民法院重审

B.审人民法院在审理二审案件时发现该案件不应当由人民法院受理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将案件发回原审人民法院处理

C.在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人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应当发回一审人民法院重审

D.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当事人上诉后,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发回一审人民法院重审

 

13.广州某法院委托上海某法院进行民事案件强制执行,上海法院在进行强制执行时,做法正确的是

A.认为执行案件应当终止执行,将有关的证据材料函告了广州法院作出裁定

B.在执行中,申请执行人和被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上海法院依法进行了处理,事后才将该情况通知广州法院;

C.在执行中发现应当变更被执行人,依法裁定变更。

D.发现委托执行的手续、资料不全,因此拒绝接受委托。

 

14.无需证明的事实包括 .

A.预决的事实

B.诉讼上自认的事实

C.推定的事实

D.众所周知的事实和自然规律及定律

 

15.下列情形中可以适用民事裁定的有

A.采取财产保全或者先予执行

B.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C.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采取罚款的强制措施

D.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16.处分原则的意义是

A.实行处分原则,有利于达成调解协议

B.实行处分原则,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志,处分自己的民事实体和民事诉讼权利

C.实行处分原则,可以加强审判人员的责任心,有利于提高办案质量

D.实行处分原则,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

 

17.特别程序适用范围

A.选民资格案

B.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C.认定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案

D.宣告公民失踪、死亡案件

 

18.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A.有明确的被告。即原告必须将其起诉的被告的基本情况和详细地址予以明确,以便法院审理

B.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具体的诉讼请求是指实体权利意义上的请求;事实是指诉讼请求所依据的法律事实和证据事实;理由是指诉讼请求的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

C.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D.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所谓的直接利害关系,是指原告不论是公民、法人,还是其他组织,都应当是自身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他人发生争执及受他保护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他人发生争执

 

19.在我国民事执行中,可以作为执行客体的是

A.被申请执行人的财物

B.被申请执行人的人身

C.行为

D.第三人的财物

 

20.下列情形中,人民法院可以裁定中止执行的是

A.被申请执行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

B.被执行人确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的

C.执行标的物的所有权发生争议,正在其他法院进行诉讼审理

D.人民法院已经受理了以被执行人为债务人的破产申请的

 

三、判断题 (共 20 道试题,共 40 分)

21.证人有出庭义务和如实陈述的义务。

 

22.拘传必须经院长的批准,且必须用传票

 

23.根据法律规定或已知事实,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当事人仍需要举证。

 

24.人民法院收到公示催告的申请后,应当立即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经审查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通知予以受理,并同时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七日内裁定驳回申请。

 

25.证据保全是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及时采取调查,制做笔录、拍照等保全措施,使证据证明作用保存下来。

 

26.执行担保,可以由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作担保,也可以由第三人出面作担保。以财产作担保的,应提交保证书;由第三人担保的,应当提交担保书。担保人应当具有代为履行或者代为承担赔偿责任的能力。

 

27.第一审案件的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

 

28.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涉外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时,如被执行人申辩有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在其提供了财产担保后,可以中止执行。人民法院应当对被执行人的申辩进行审查,并根据审查结果裁定不予执行或驳回申辩。

 

29.人民法院不可以直接向银行及其营业所、储蓄所、信用合作社以及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外地法院可以直接到被执行人住所地、被执行财产所在地银行及其营业所、储蓄所、信用合作社以及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存款,但必须由当地人民法院出具手续。

 

30.自由心证证据制度对证据的取舍与运用及证明力的大小,法律不预先作出规定,而是让法官凭借“良心”:和“理性”自主作出判断,并依据心证形成的内心确信对案件作出认定。

 

31.有关单位和个人持有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票证,因其过失被毁损或灭失的,人民法院可责令持有人赔偿;拒不赔偿的,人民法院可按被执行的财物或者票证的价值强制执行。

 

32.被执行人拒不交出或赔偿的,人民法院可按被执行财产的价值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其他财产,也可以采取搜查措施,追回被隐匿的财产。

 

33.维护私法秩序说认为,保护私权只是民事诉讼在客观上所起的作用,所以仅从保护私权的意义上难以界定民事诉讼的目的。

 

34.人民法院发现所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

 

35.民事诉讼当事人在第一、二审程序中的称谓不同

 

36.对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翻译人员应当用通知书通知其到庭。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外地的,可以适用缺席判决。

 

37.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通知该第三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该第三人对债务没有异议但又在通知指定的期限内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38.简易程序中,涉及当事人权利、义务和法院正确适用法律的程序、制度,也能简化。

 

39.对本院没有管辖权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坚持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立案后发现本院没有管辖权的,应当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40.现行法律规定适用回避的对象有:审判人员,书记员,检查人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员。

赞(0)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奥鹏作业网 » 东师《民事诉讼法学》19秋在线作业2【满分答案】

评论 抢沙发

  • 昵称 (必填)
  • 邮箱 (必填)
  • 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