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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开《中国法制史》形考任务第九章思考练习【标准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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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刊版印行的封建法典是        。

在中国历史上,以刑律为主,将其他刊事性质的敕、令、格、式分载在律文之后,依律目分门别类地加以汇编的法规,叫作“       ”或“       ”。

宋朝把日积月累的单行敕令,加以分类整理,删去重复矛盾之处,然后再颁布,使之具有普遍的法律效力,就是所谓的“      ”。

宋朝立法活动的主要特点是“      ”和“      ”。

宋仁宗嘉祐中期,加重处罚犯罪,开始实行“      ”法。

法典体例在宋朝发生了变化,采用(  )作为法律形式。

刑统

会典

春秋经义

法律答问

宋朝将判案的成例叫做(  )。

断案

廷刑事

宋朝尚书省和中央其他官署对某事所作的指示或决定,对以后同类事件具有约束力,与敕、令并行,这种法律形式叫做(  )。

申明

指挥

看详

断例

宋朝中央官署可依就某项法令作解释,所作的解释叫做(  )。

申明

断例

看详

指挥

宋朝中央官署根据过去敕文或其他案卷所作为的决定,叫做(  )。

指挥

申明

断例

看详

宋朝的法律形式出了敕、令、格、式外,还有(  )。

断例

看详

指挥

申明

宋朝立法的主要特点是(  )。

以格代律

编敕

指定会典

以敕代律

宋朝伟了加重对“盗贼”的处刑,先后实行了(  )。

折杖法

“重法地”法

枉法赃

“盗贼重法”

根据宋朝法律规定,典卖与一般卖的区别有(  )。

典价比卖价低得多

典卖可以收赎,一般卖不可以收赎

典价比卖价高得多

典卖是活卖,一般卖是绝卖

宋朝初年,意在减轻刑罚而收刑平政盛之功,指定了(国开形考答案请进:opzy.net或请联系微信:1095258436  )。

折杖法

凌迟

族夷

刺配之法

刑统。

中国古代最残酷的生命刑。宋代广泛使用。古书记载的一种行刑方法为:“凌迟者先断其肢体,次绝其吭,当时之极法也。”

元朝对“恤囚”制度的发展。

重法地法。

宋刑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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