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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开电大《国际私法》形考1-4【标准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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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这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定居国外的,他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适用定居国法律。“在这一冲突规范中,从结构上看,其范围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定居国外的,他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适用定居国法律。在这一冲突规范中,从结构上看,其范围是( )。

( )对版权实行附条件的自动保护原则。

( )是国际私法的核心规范。

( )中最早出现了物之所在地法原则的萌芽。

( )在自己的学说中提出了虚假冲突和真实冲突的概念。

( )开始,出现了以单行法规来专门规定冲突法的立法方式。

( )是国际私法渊源的最早表现形式。

( )在自己的学说中提出,英国法院从不执行外国法,如果有时执行外国法,那么执行的不是外国法本身,而是依据外国法取得的权利。

( )确立了最密切联系说。

( )在他发表的《现代罗马法体系(第8卷)》中提出了法律关系本座说。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规定驰名商标( )。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规定应提供给该公约缔约方的国民( )。

《法国民法典》第6条规定:“个人不得以特别约定违反有关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法律“,这是一条关于( )的规定。

《民法通则》第144条规定: 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这是( )。

《死者遗产继承法律适用公约》对反致制度的规定是( )。

《死者遗产继承法律适用公约》规定了( )继承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规定: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47条规定:离婚适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条第2款规定:“本法关于公民的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是我国给予外国人( )的规定。

《专利合作条约》规定专利申请案实行 早期公布 的办法,在申请人提交申请案()内予以公布。

1969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实行的是()。

1985年《国际货物销售合同法律适用公约》适用于()。

19世纪前,国际私法调整涉外民事关系法律冲突仅有的方法是()。

19世纪以前,国际私法的主要表现形式是()。

2010年《法律适用法》在总则第4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有强制性规定的,直接适用该强制性规定,该规定将( )理论提升为法律制度。

2010年我国台湾《涉外民事法律适用法》第29条规定: 依本法适用当事人本国法时,如依其本国法就该法律关系须依其他法律而定者,应适用该其他法律;依该其他法律更应适用其他法律者亦同。但依该其他法律,应适用台湾法律者,适用台湾法律。

A国汽车制造商甲将其产品出口到B国,B国公民乙从代销商丙处购得一部汽车,汽车设计缺陷致乙受伤。乙以甲违约提起诉讼,B国法院根据该国法律认为此问题属于侵权,而非违约,遂决定适用有关侵权的法律规定。法院此行为属于()。

艾力1930生于泰国,在马来西亚有住所。1987年,艾力到美国定居,1998年获得美国国籍。1999年艾力来华投资。2001年3月,艾力因病在华死亡。艾力没有子女,其父母已先于艾力死亡。艾力死亡前未立遗嘱处分其遗产。艾力在华遗产应适用()法律处理。

把遗产视为一个整体,不区分动产和不动产,在涉外继承关系中统一适用单一的被继承人属人法的原则是()。

北京某高校学生甲与美国一高校联系到该校就读,获准。与学生甲住同一宿舍的学生乙产生嫉妒,盗用学生甲的名义给美国的学校发一函件,称不愿到该校就读。学校遂取消学生甲的入学资格。学生甲得知此事后,在中国法院提起诉讼。本案应适用的法律是()。

采用血统原则确定子女国籍国家的夫妇在采用出生地原则确定子女国籍的国家生一子女,该子女一出生,就应()。

冲突规范由( )组成。

船舶在光船租赁以前或者光船租赁期间,设立抵押权的,适用( )的法律。

从理性自然法出发,赞成将法律分为“人法“和“物法“,并主张扩大“人法“的适用范围的学说是( )。

大陆法系国家在属人法的确定上采用 ( )原则。

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国家确定属人法的分歧起源于( )。

当冲突规范所援引的外国法的内容依照法律规定的方法仍不能查明时,我国法院通常的做法是()。

当事人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籍,其中一个是内国国籍,这种情况下国籍的确定方法是()。

德国某汽车公司与中国上海某公司合资在上海设立汽车生产企业。合同纠纷应在()法院提起诉讼。

德国商人茨格曼到中国旅游观光,在广州发现广州钢琴厂生产的钢琴质量上乘,遂与该厂达成书面协议,订货200架。之后发生纠纷,双方没有就适用何国法律达成一致意见,则该合同应适用()。

第一届海牙国际私法会议是1893年在法学家( )的倡导下由(荷兰)政府发起召开的。

第一届海牙国际私法会议是1893年在法学家( )的倡导下由( )政府发起召开的。

杜摩兰在( )中指出,契约关系应该适用当事人自主选择的习惯。

对商标权的取得,我国采用( )。

对特派员取证,我国( )

对外国法人,我国以其( )为标准确定其国籍。

对外国法人的承认,我国采取( )。

发生在船舶内部的侵权行为,一般适用( )。

发生在航空器内部的侵权行为,大多数国家主张适用( )。

法国法律规定不动产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德国法律规定不动产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本国法。两国都认为本国指定的法律包括冲突规范在内。假设一德国公民死于法国并在法国留有不动产,为此不动产继承发生争讼,会产生

法国人格里姗在我国某海滨城市购沿海别墅一幢,两年后因其所在公司委派他常驻印度开展业务,决定将此别墅出售给其商业伙伴美国人彼鲁。此合同适用()。

法律的域内效力也称为( )。

法院地法这一系属公式主要解决( )。

根据格老秀斯的国家主权观念,把荷兰礼让学派的思想系统化,创立了国际礼让说的学者是()。

根据我国法律,涉外监护的设立、变更和终止,适用(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项是票据行为方式的准据法?()

根据我国有关司法解释,涉外监护的设立、变更和终止,适用( )。

关于涉外扶养关系,我国法律规定适用( )。国开答案请进:opzy.net或请联系微信:1095258436

关于我国法律规定,以下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

国际商事仲裁可仲裁的事项是( )。

国际私法产生时是以( )的形式出现的。

国际私法创立于( )。

国际私法对反致问题进行研究并逐渐形成一种制度,始于( )。

国际私法上对外国法人的承认是指( )。

国际私法上规定最惠国待遇的目的在于( )。

国际私法主要解决( )。

国旗国法是指( )。

国有化的法令发生效力时,对位于境外的内国人的财产主张不承认其效力的学说是()。

海牙《关于离婚与别居的法律冲突和管辖权冲突公约》第2条规定: 离婚之请求,若非依夫妇之本国法及法院地法均有离婚之原因者,不得为之。这是( )。

韩国某汽车公司、日本某汽车公司、德国某汽车公司与中国某汽车公司在日本签订在中国建立合资企业的协议。协议书约定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适用被告方法律。该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纠纷,中国某汽车公司在中国法院提起诉讼。该案应适用()法律。

既得权说是( )提出来的。

甲国法院审理某一涉外民事案件,根据甲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乙国法,而根据乙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丙国法,根据丙国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甲国法,甲国法院适用甲国的实体法审结案件,这在国际私法上称为()。

甲国根据与乙国的条约,规定将其已给予或将来给予第三国公民或法人的优惠同样给予乙国的自然人或法人。第三国是()。

姜之建,男,中国公民,16周岁,随其父母定居日本,春节回国探望其祖父母,在北京某商场为其祖父母买电饭锅一只。其行为( )。

解放初期,我国对在华外资企业国籍的认定采用( )

凯弗斯提出了( )。

卖方负责提供货物、提供与货物有关单据、承担货物越过船舷前的一切风险,买方负责租船、货物保险,这一价格条件是()。

卖方负责提供货物、租船运输,买方负责货物保险,这一价格条件是()。

卖方负责提供货物、租船运输、货物保险,买方在货物到达目的付款,这一价格条件是()。

美国籍人约翰1998年在我国北京市购住宅一套。2000年,约翰被其所在公司派驻日本。约翰将所购住宅转让给法国人巴姆。后因付款两人发生争议在我国法院涉诉。这起案件应适用的法律是()。

美国甲公司、日本乙公司、中国丙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合资设立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该企业()。

美国商人史蒂夫和英国商人俄勒尔在上海签订合同买卖中国绒毛玩具,二人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纠纷在日本东京依日本法仲裁。后果有纠纷,适用()。

颇为普遍的理论与实践均主张侵权行为之债应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其主张的依据是(.)。

颇为普遍的理论与实践均主张侵权行为之债应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其主张的依据是(  )。

普遍优惠制度是发达国家给予发展中国家制成品和半制成品的何种待遇?()

侵权行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这条冲突规范的连接点是( )。

确定合同准据法最基本的学说是( )

穗子为美国在菲律宾某公司职员,与中国西安市男子张军在东京结婚。婚后感情失和,张军遂在西安市起诉离婚。该案适用()。

日本女子田中幸子为美国在菲律宾某公司职员。在中国旅游期间,不慎失足从华山跌下,挂在山坡一棵松树边。陕西某武术队青年男子赵振军舍生忘死,将其救下并送至医院。在住院期间,赵多次探望田中幸子,二人产生感情并在西安结婚。其行为适用()。

萨维尼在他发表的( )中提出了著名的法律关系本座说。

涉外继承中,对死者的遗产不分动产和不动产,也不论财产位于何国,其继承都适用一个统一的冲突规范,从而导致适用同一准据法,这种确定涉外继承准据法的方法在国际私法上称之为()。

涉外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依照我国有关规定和司法解释,依()确定。

收养形式要件的准据法,各国大都主张适用( )。

提出动产三分说的学者是( )。

提出政府利益分析说的学者是( )。

外观设计专利优先权的期限为( )。

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认执行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有管辖权的()申请。

外国人诉讼权利能力和诉讼行为能力适用( )。

我国北洋军阀政府在1918年颁布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国际私法立法

我国对外国法院的判决的承认与执行采取的办法是( )。

我国法律规定,涉外合同的当事人没有选择合同应适用的法律时,合同适用()。

我国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如果我国法律和我国参加的国际条约对法院审理的民事案件没有相应的规定时,法院可以()。

我国法院受理的涉外案件,离婚以及因离婚而引起的财产分割,适用我国法律。认定婚姻是否有效,应适用()法律。

我国关于外国人民事诉讼能力采用的是( )原则。

我国海商法规定的关于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变更和消灭应适用的准据法是()。

我国加入的国际铁路货物运输公约是( )。

我国将( )作为法人属人法。

我国人民法院在司法实践中按照最密切联系原则主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法律适用时,通常情况下,适用()。

我国是多法域国家,存在( )个法域。

我国在批准加入海牙《域外送达公约》的决定中,指定有权接受外国通过领事途径转递的文书的中央机关是(  )。

无人继承财产,各国法律大都规定( )。

下列不属于区际冲突法与国际私法的区别的是()。

下列冲突规范中属于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是()。

下列冲突规范中属于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是彩蛋。

下列合同中哪一类合同必须适用中国法律作为合同的准据法?( )

一个人在国内有住所,在国外也有住所,其住所的确定方法是( )。

依2005年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仲裁裁决有(  )。

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外国法人以其( )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

依照我国有关司法解释,法人民事行为能力依其本国法确定。某一外国法人到中国从事商业活动,应以哪一国的法律为其本国法?()

以当事人本国法作为属人法起始于( )。

以当事人国籍为确定管辖权标志的管辖权原则叫做( )

以国内立法的方式系统规定冲突规范,适于( )。

意大利等欧洲大陆法系国家( )。

意大利公民甲和瑞士公民乙在意大利结婚,后来在瑞士离婚。之后乙再婚。甲欲在英国与一位在瑞士有住所的西班牙公民丙,但英国的婚姻登记官拒绝为他们登记。理由是,根据意大利法律,甲的离婚无效。在这个案例中,甲和乙的离婚关系是()。

意思自治原则是( )提出来的。

由付款人购买所在地国的汇票,寄给对方,由对方到受票人处兑现,此种汇付的方式称为()

在“侵权行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这一冲突规范中,“侵权行为“系( )。

146.在国际货物运输保险中,再保险的权利属于()。

在 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条规范中, 系属 部分是(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这条冲突规范是()。

甲国法院审理某一涉外民事案件,根据甲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乙国法,而根据乙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丙国法,根据丙国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甲国法,甲国法院适用甲国的实体法审结案件,这在国际私法上称为

( )在他发表的《现代罗马法体系(第8卷)》中提出了法律关系本座说。

国际私法创立于( )。

既得权说是( )提出来的。

当冲突规范所援引的外国法的内容依照法律规定的方法仍不能查明时,我国法院通常的做法是()。

( )一国之内不同法域、不同法律制度之间产生的法律冲突。

提出政府利益分析说的学者是(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这是()。

凯弗斯提出了( )。

法国法律规定不动产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德国法律规定不动产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本国法。两国都认为本国指定的法律包括冲突规范在内。假设一德国公民死于法国并在法国留有不动产,为此不动产继承发生争讼,会产生()。

最早的国际私法成文法规范出现在( )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78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关系的案件时,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八章的规定来确定应适用的实体法。”这条规定表明,我国()。

主编《冲突法重述(第二次)》的学者是( )。

英美法系国家在属人法的确定上采用 ( )原则。

( )在自己的学说中提出,英国法院从不执行外国法,如果有时执行外国法,那么执行的不是外国法本身,而是依据外国法取得的权利。

意思自治原则是( )提出来的。

在判例法国家,权威学者的著作是解决国际私法纠纷的依据。在英国,可以作为解决涉外民事争议的权威著作是()。A国汽车制造商甲将其产品出口到B国,B国公民乙从代销商丙处购得一部汽车,汽车设计缺陷致乙受伤。乙以甲违约提起诉讼,B国法院根据该国法律认为此问题属于侵权,而非违约,遂决定适用有关侵权的法律规定。法院此行为属于

萨维尼在他发表的( )中提出了著名的法律关系本座说。

属人法是以涉外的民事关系的当事人的( )或住所作为连接点的准据法表述公式。

( )在自己的学说中提出了虚假冲突和真实冲突的概念。

在 侵权行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这一冲突规范中, 侵权行为 系( )。

《民事诉讼法》第262条规定: 外国法院请求协助的事项有损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安全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不予执行.这一规定属于( )。

( )确立了最密切联系说。

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国家确定属人法的分歧起源于住所在英国的一阿根廷公民死于英国,在日本遗有不动产,该不动产的继承在日本法院涉讼。日本冲突规范规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属人法,即阿根廷法;阿根廷冲突规范则规定继承适用死者最后住所地法,即英国法;英国冲突规范又规定,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即日本法。采用国际私法的何种制度可以达到适用日本实体法的结果?

国际私法主要解决( )

当冲突规范所援引的外国法的内容依照法律规定的方法仍不能查明时,我国法院通常的做法是()。

法国法律规定不动产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德国法律规定不动产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本国法。两国都认为本国指定的法律包括冲突规范在内。假设一德国公民死于法国并在法国留有不动产,为此不动产继承发生争讼,会产生

国际私法产生时是以( )的形式出现的。

从理性自然法出发,赞成将法律分为“人法”和“物法”,并主张扩大“人法”的适用范围的学说是()。

冲突规范由( )组成。

杜摩兰在( )中指出,契约关系应该适用当事人自主选择的习惯。

识别的对象是(   )。

外国人在内国的民事法律地位,一般是通过( )。

根据格老秀斯的国家主权观念,把荷兰礼让学派的思想系统化,创立了国际礼让说的学者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条第2款规定:“本法关于公民的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是我国给予外国人()的规定。

姜之建,男,中国公民,16周岁,随其父母定居日本,春节回国探望其祖父母,在北京某商场为其祖父母买电饭锅一只。其行为( )。

依照我国有关司法解释,法人民事行为能力依其本国法确定。某一外国法人到中国从事商业活动,应以哪一国的法律为其本国法?()

国际私法上规定最惠国待遇的目的在于( )。

普遍优惠制度是发达国家给予发展中国家制成品和半制成品的何种待遇?()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项是票据行为方式的准据法?( )

《保护录音制品制作者防止未经许可复制其录音制品公约》规定,对于录音制品制作者给予的保护期最低为不短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82条规定: 有双重或者()国籍的外国人,以其有住所或者与其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

甲国根据与乙国的条约,规定将其已给予或将来给予第三国公民或法人的优惠同样给予乙国的自然人或法人。第三国是()。

普遍优惠制度是发达国家给予发展中国家制成品和半制成品的何种待遇?()

最惠国待遇是指施惠国给予受惠国或与之有确定关系的人或事的待遇不低于给予()或与之有同于上述关系的人或事的待遇。

《保护文学艺术作品的伯尔尼公约》规定对各成员国对作者的最低保护期限为()。

在物权关系上,主张动产和不动产一律适用物之所在地法始于( )。

对外国法人,我国以其( )为标准确定其国籍。

国际私法上对外国法人的承认是指( )。

我国法院受理的涉外案件,离婚以及因离婚而引起的财产分割,适用我国法律。认定婚姻是否有效,应适用()法律。

日本女子穗子为美国在菲律宾某公司职员,与中国西安市男子张军在东京结婚。婚后感情失和,张军遂在西安市起诉离婚。该案适用()。

中国公民女甲与英国公民男乙在日本登记结婚,婚后到希腊定居。婚后发生纠纷,女甲在中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判定该婚姻关系是否成立的法律是()。

外国人委托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时,( )。

涉外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依照我国有关规定和司法解释,依()确定。

外国人诉讼权利能力和诉讼行为能力适用( )。

在国际商事仲裁中,对于仲裁程序,虽允许当事人自主选择,但最终起制约或支配作用的还是()。

仲裁机构对案件的管辖权来自仲裁协议和申请人的申请,当事人之间无仲裁协议或仲裁协议无效,则不得将争议提交仲裁,仲裁机构也无权受理案件,这是仲裁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47条规定:离婚适用( )

艾力1930生于泰国,在马来西亚有住所。1987年,艾力到美国定居,1998年获得美国国籍。1999年艾力来华投资。2001年3月,艾力因病在华死亡。艾力没有子女,其父母已先于艾力死亡。艾力死亡前未立遗嘱处分其遗产。艾力在华遗产应适用()法律处理。

我国唯一的行业性涉外仲裁机构是( )。

法院地给予外国人什么样的诉讼权利,由( )决定。

中国信托投资公司在日本购买一批音像设备,与日方当事人发生纠纷,该公司在日本()。

日本女子田中幸子为美国在菲律宾某公司职员。在中国旅游期间,不慎失足从华山跌下,挂在山坡一棵松树边。陕西某武术队青年男子赵振军舍生忘死,将其救下并送至医院。在住院期间,赵多次探望田中幸子,二人产生感情并在西安结婚。其行为适用()。

涉外民事纠纷中,当事人可以( )改变我国法院专属管辖。

收养形式要件的准据法,各国大都主张适用( )。

在我国法院审理的涉外民事案件中,外国驻华使、领馆官员,受其本国公民的委托,可以以个人名义担任诉讼代理人,在诉讼中()。

在国际商事仲裁的国际立法中,目前最重要的一个多边条约当属由联合国1958年通过的(  )

中国公司与新加坡公司协议将其货物买卖纠纷提交设在中国某直辖市的仲裁委员会仲裁。经审理,仲裁庭裁决中国公司败诉。中国公司试图通过法院撤销该仲裁裁决。据此,下列选项中哪一项是正确的?()

涉外民事案件的管辖权以地域为联系因素,由该地域所属国法院行使管辖权,这是()。

根据我国有关司法解释,涉外监护的设立、变更和终止,适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 )。

德国商人茨格曼到中国旅游观光,在广州发现广州钢琴厂生产的钢琴质量上乘,遂与该厂达成书面协议,订货200架。该合同适用( )。

船舶和飞机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问题,一般都采用( )。

船舶和飞机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问题,一般都采用 ( )

在我国,侵权行为事实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不一致时,由( )确定侵权行为地。

我国加入的调整国际铁路货物运输合同的公约是( )。

在中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应适用的法律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273条规定:船舶在公海上发生碰撞,适用( )。

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外国人的作品在中国境外首先出版,( )天内在中国境内也出版的,视为在中国境内首先出版,也作为中国作品受法律保护。

我国关于自然人行为能力法律适用采用的是( )原则。

关于我国法律规定,以下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

《华沙公约》规定的承运人承担赔偿责任的责任基础是( )。

在下列海运保险条款中,承运人责任范围最小的是( )

目前国际上有关提单运输的主要公约有( )

中国兴华对外贸易进出口公司与日本冈田株式会社订立一项家用电器买卖合同。作为中方律师,你认为可以选择()为合同适用的法。

中国A公司与日本B公司订立一笔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约定一切争议适用法国法,当运送该批货物的台湾籍货轮偏水号途经太平洋公海水域时,与意大利籍货轮C号相撞。偏水号为了避免沉没而自动搁浅,后被C拖入上海港码头,经过维修偏水号到达中国大连目的港。经查,该批货物投保了一切险,且因海上风暴使部分货物遭受湿损。下列关于该案法律适用问题的说法哪些是不正确的?()

国际技术转让合同适用的法律有( )。

《民法通则》第144条规定,“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其中,不动产可以是( )。

最密切联系原则可以适用于( )。

仲裁机构受理仲裁案件,要审查( )

航空器发生碰撞,各国一般主张适用( )。

依我国《民用航空器法》的规定,关于民用航空关系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涉外合同之债的法律适用,主要有( )。

我国加入《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时对公约( )作出保留。

根据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该公约不适用于( )。

涉外合同之债的法律适用原则,主要有( )。

中国是( )等国际公约、条约或协定的缔约国。

我国在签署和批准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时作出的保留所针对的是( )。

1985年《国际货物销售合同法律适用公约》规定国际货物销售合同适用的法律可以是()。

下列选项中属于最常见和常用的系属公式是( )

在涉外物权的法律适用中,物之所在地法原则不适用于( )

船舶碰撞的法律适用,各国一般主张适用( )。

下列哪些情况适用我国有关法律?( )

依我国《海商法》的规定,对于涉外海商法律关系,以受理案件的法院地法为原则处理法律适用问题的有下列哪几种?彩蛋( )

意思自治原则可以适用于( )。

涉外案件仲裁过程中,我国仲裁机构要进行调解。仲裁案件调解时应遵循的原则有()。

我国关于涉外合同法律适用的原则有( )。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不调整的货物买卖关系有( )。

在国际上影响较大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文件包括( )

日本人和本大作、土肥原贤二在中国上海均有住所,共乘轮船自韩国赴中国,途经公海时,二人口角,和本大作顺手抓起土肥原贤二的旅行箱向其掷去,土肥原贤二侧身让过,旅行箱中美国产贵重仪器毁损。轮船抵达上海后,二人在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讼争。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可以适用()。

侵权行为之债的准据法,世界各国主要适用(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选项中,哪些必须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目前调整国际航空货物运输的国际公约主要有( )

依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诉讼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下列哪些案件应当适用集中管辖?( )

下列系属公式中,可以归结为“行为地法”的有( )

国际许可证协议根据许可人授予被许可人使用范围的不同可分为( )。

下列选项中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的是( )

外国仲裁裁决的认定,各国采用了不同的标准,这些标准主要有( )。

提单的法律职能表现为( )。

意思自治原则并非允许当事人任意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而要受到一定的限制。在下列合同中,当事人协议选择适用外国法律的条款无效()。

甲国人特里长期居于乙国,丙国人王某长期居于中国,两人在北京经营相互竞争的同种产品。特里不时在互联网上发布不利于王某的消息,王某在中国法院起诉特里侵犯其名誉权、肖像权和姓名权。关于该案的法律适用,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根据我国《海商法》的相关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几项?( )

我国法律把( )都视为侵权行为地。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如果被执行人或者其财产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可以()。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涉外扶养关系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国家的法律,包括()。

我国加入《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提出的保留有( )。

国家及其财产豁免权的内容包括( )。

仲裁机构受理涉外仲裁案件时需要审察的事项主要有( )。

依各国普遍的实践,在下列各项中,属于国际民事诉讼法调整的事项有(  )。

依我国《民诉法》规定,人民法院应裁定不予执行我国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的情形是(  )

对婚姻形式要件法律冲突,各国采用的冲突规则主要有( )。

实践中,各国指定的司法协助中央机关不尽相同,包括( )。

对夫妻财产关系法律冲突,各国采用的冲突规则主要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我国法院享有专属管辖的案件有()。

各国对于结婚的实质要件,主张适用的法律有( )

我国加入《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时提出声明,反对采用()方式在我国境内送达法律文书。

司法协助是指一国法院应另一国法院请求,代为进行某些诉讼的行为。下列哪些选项属于司法协助?()

国际商事仲裁协议的基本内容包括( )。

外国人依法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应当()。

国外仲裁机构的裁决,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承认和执行的,应当由当事人直接向()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

各国法律中关于结婚实质要件中的必备条件主要涉及以下哪些内容。()

中国人甲(男)于中国人乙(女)于1974年结婚。1980年,甲、乙先后赴法国留学,后双方分居。1990年甲在法国提起离婚诉讼。1991年法国法院判决解除甲、乙之间的婚姻关系。甲回国后向我国法院申请,要求承认法国法院的判决。下列哪些选项可以作为承认法国法院判决效力的条件?()

目前我国的涉外仲裁机构包括( )。

外国人在我国境内死亡,其在我国境内的遗产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除非我国与其国籍国间有条约或公约规定,否则,对此遗产的处理应当()。

各国法律规定中关于结婚的禁止条件包括(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和外国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一方当事人向外国法院起诉,而另一方当事人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起诉的,()。

对婚姻实质要件法律冲突,各国采用的冲突规则主要有( )。

下列关于涉外婚姻问题的选项,依照我国有关规定,正确的是( )。

彼得鲁为美国公民,因与我国某进出口公司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而在我国法院起诉,则彼得鲁可以()。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有关涉外扶养的法律适用,以下哪些选项可视为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的联系?()

我国法律规定司法协助的内容包括( )。

各国法律对非婚生子女的准正都作了规定,各国承认的准正方式有( )。

有关涉外离婚的法律适用,各国在实践中采用哪些原则?( )

我国法律禁止我国( )与外国人结婚。

我国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法律依据有( )。

知识产权转让适用的法律主要有( )。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确立的知识产权保护原则有( )。

19世纪以前,动产物权适用所有人的住所地法,学者们从()的观点对这一法律适用现象予以解释。

法人属人法通常适用于( )等事项。

法律行为形式要件的准据法可以是( )。

根据我国有关规定,有双重或多重国籍的外国人,以其( )为其本国法。

物之所在地法决定( )。

一个人在国外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住所,其住所的确定方法有( )。

知识产权具有( )这几种法律特征。

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否认社会主义国家国有化法令域外效力的主要理由有()。

国家财产豁免权的内容包括( )。

《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确立的著作权保护原则有( )。

国际上确定法人国籍所依据的标准主要有:( )

下列物权关系中哪些不适用物之所在地法解决( )。

国民待遇的适用范围逐步扩大,现在,国民待遇的适用范围已扩展至()。

依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下列情况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定居国外的,依照我国有关规定,( )。

在涉外物权的法律适用中,物之所在地法原则不适用于( )。

在国家财产豁免权的问题上,存在如下学说( )。

一国法人到外国进行经济活动,须经外国认许。各国采用的认许制度有()。

国际私法上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主要有( )制度。

涉外代理关系中,被代理人与代理人之间的关系可以适用的法律有( )。

一国法院解决涉外失踪宣告和涉外死亡宣告案件时必须解决的问题有()。

( )适用物之所在地法。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当事人属人法,但实践中也形成了一些例外。这些例外是()。

运送中的物品处于变换所在地的状态之中,所以不适用物之所在地法,可以适用()。

双国籍国民待遇 中的双国籍是指()。

构成国际私法上住所的要件有( )。

对知识产权的法律适用,各国作了不同的规定。知识产权法律冲突可以()。

根据国际私法的理论,下列哪些选项可以作为当事人属人法的连接点?()

以下哪几种学说产生于20世纪美国国际私法革命浪潮中。( )

属人法是以当事人的国籍.住所或居所为连结点的系属公式,主要解决()等方面的法律冲突.

我国哪些立法中规定有国际私法规范?( )

依据我国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我国法院对于应适用的外国法律,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明()。

我国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如适用的法律为外国法时,首先由法院查明外国法的内容.法院不能确定外国法的内容的,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明.()

当适用外国法不当引发错误的时候,允许当事人提起上诉的国家包括()。

法国法则区别说的代表人物有( )

国际私法理论上反对反致的理由包括( )。

国际私法的范围应包括( )。

以下属于本地法说的主要观点的选项包括( )。

我国哪些立法中规定有国际私法规范?( )

外国法的内容通过各种途径仍不能查明,各国采用的解决方法有( )。

冲突规范种类有( )。

下列选项中属于最常见和常用的系属公式是( )

以下哪些选项属于冲突规范?( )

先决问题的构成要件包括( )。

以下属于意大利法则区别说的主要观点的选项包括( )。

在我国,国际私法的渊源可以表现为( )。

实践中,外国法不能查明时的解决方法包括( )

经冲突规范援引某国法律作为涉外民事案件的准据法,而该国是一个多法域国家,存在区际法律冲突.各国一般采取()方法确定准据法,解决区际法律冲突.

关于国际私法性质的理论中,国内法学派的代表人物有( )。

以下选项属于单边冲突规范的有( )。

以下属于国际礼让说的主要观点的选项包括( )。

以下属于结果选择说的主要观点的选项包括( )。

以下属于萨维尼法律关系本座说的主要观点的选项包括( )。

我国区际法律冲突的特征包括( ).

广义的反致包括( )。

实践中( )完全接受反致和转致。

国际私法在其发展历史上,曾有以下学说( )。

物之所在地法解决与物权有关的法律冲突,具体说来,物之所在地法()。

当适用外国法不当引发错误的时候,不允许当事人提起上诉的国家包括()

下列情况应当适用我国有关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 )

理论上,对识别的法律依据有以下哪几种主张( )。

当准据法是某个特定国家的法律时,该特定国家的法律在具体适用时,需要解决的问题被称作()

哪些选项是传统国际私法冲突规范中的连接点?( )。

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

国际私法在其发展历史上,曾有以下学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94条规定: 当事人规避我国( )法律规范的行为,不发生适用外国法律的效力.

准据法的特征包括( )。

统一实体规范是指在( )中规定的用来确定当事人权利与义务的规范.

关于国际私法性质的理论中,国际法学派的代表人物有( )。

识别可以基于以下( )原因产生.

法律冲突的表现形态可以分为:( )。

国际私法的组成规范有下列几种( )。

当准据法是某个特定国家的法律时,该特定国家的法律在具体适用时,在国际私法上需要解决的问题是()。

国际私法上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主要有( ):

我国哪些法律中对公共秩序保留作了规定。( )

时际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包括( )。

以下哪些选项属于双边冲突规范?( )

以下属于既得权说的主要观点的选项包括( )。

国际私法理论上赞成反致的理由包括( )。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冲突的解决途径主要包括( )

实践中查明外国法的方法包括( )。

实践中( )有限接受反致和转致。

以下属于利益分析说的主要观点的选项包括( )。

以下哪几种学说产生在19世纪之前。( )

在我国,侵权行为损害赔偿,在当事人双方国籍相同时,可以适用的法律是什么?()

国际私法中的( )制度是19世纪在法国的司法审判实践中首先得到应用的。

不接受反致、转致的国家有( )。

在下列各项中,属于我国对外贸易中最常使用的价格术语有( )。

识别的依据是国际私法学者争论不休的问题.依何种法律进行识别,学者们的主张主要有()。

关于国际私法性质的理论中,国际法学派的代表人物有( )。

1.日本神户发生强烈地震,造成3名中国留学生在地震中死亡,其中留学生钱某在日本死亡后留有遗产。钱某的妻子赴日在日本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继承遗产。日本法院受理案件后,根据日本《法例》第25条“继承依被继承人本国法”的规定,本案应适用中国法律。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49条规定:“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根据中国的法律规定,日本法院适用了日本的实体法对这一案件进行了审理。

请问:日本法院选择法律时采用了什么制度?请解释一下该制度。

 

 

2.2006年11月20日下午,某大学工人陈强在该校校园内骑自行车向右拐弯时,未打手势示意,被从后面超车的该校留学生杰克骑自行车撞倒。经检查,陈强右内踝关节挫伤,他的自行车前轮被撞坏,造成经济损失约140元。学校曾为双方进行调解,但双方在杰克应付给陈强的赔偿储额上未能取得一致意见。于是陈强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了本案

请问:(1)法院对本案应如何适用法律?(2)假如本案的当事人双方都是外国人,法院由该如何适用法律?

 

 

3.一个在英国有住所的阿根廷人在英国死亡,在日本留有遗产,遗产为不动产。为继承遗产,死者的儿子为继承遗产在日本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日本的冲突规范,继承应该适用被继承人的本国法律,即应该适用阿根廷的法律。阿根廷的法律规定,继承应该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法律,即应该适用英国法。而英国的冲突规范规定,不动产继承应该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即应该适用日本法。

请问:如果日本法院适用日本实体法审理案件,则构成国际私法上的何种制度?请解释一下该制度。

 

 

4.W是美国居民,1956年,在沙特阿拉伯逗留期间,因其驾驶的轿车被美国石油公司雇员Z驾驶的卡车撞翻,W身受重伤。之后,W在美国石油公司营业执照领取地纽约起诉,请求法院判决美国石油公司做出侵权赔偿。初审法院根据“侵权行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的冲突规范,确定本案应适用沙特阿拉伯法律,要求当事人提供并证明有关沙特阿拉伯法律,结果原告未能提出或证明支持其诉讼请求的沙特阿拉伯法律,被告也未能提出或证明支持其答辩的沙特阿拉伯法律。法院最后以原告诉讼请求的证据不足为有驳回诉讼。原告不服,提起上诉。

请问:(1)什么是外国法的确定?外国法的确定一般有几种方式?(2)在外国法不明时,如何解决法律适用的问题?

 

 

5.某英国公民家生前立下了7份遗嘱文件,其中包括1份遗嘱和6份遗嘱附录书。遗嘱和2分附录书是按比利时实体法规定的形式作出的,其他4份遗嘱附录书虽未按这种规定的形式作出,但符合英国遗嘱法的规定。按照英国法,甲死亡时的住所在比利时,而依比利时法律关于外国人在比利时设立住所必须经政府许可的规定,甲死之时其住所仍在英国,因为它为获得这种许可。英国法院需要解决的问题是:该英国公民甲所立遗嘱是否有效?

审理此案的英国法官按英国冲突法的指引,对上述问题的解决适用了比利时法,承认依比利时法律作成的遗嘱和2份附录书在形式上具有有效性。但同时指出:英国法官审理此案应该像比利时法官一样去适用法律。由于比利时冲突法规定:“未在比利时合法设立住所的外国人所立遗嘱的有效性依当事人本国法确定”,因此,比利时法官会适用英国发起确定其余4份附录书的有效性。于是,英国法官将最终适用英国法确定其余4份附录书在形式上也有效。

请问:(1)当英国冲突法规则在本案指向比利时的法律时,英国法官适用的是比利时的实体法还是冲突法?(2)英国法官适用法律的做法有无道理?为什么?

 

 

1.一俄国代理商在俄国某港口将货物装上一艘德国船,途径英国赫尔港,准备交给收货人凯麦尔,收货人是英国人,住所也在英国,船在挪威海岸附近出事,但货物安全地卸到了岸上。船长把货物卖给一个善意的第三人,第三人又在挪威把货物卖给了本案被告塞威尔,由被告运往英国,收货人凯麦尔到英国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返还货物。根据挪威的法律,船长在本案所发生危难的情况下,有权出卖货物,善意买方有权取得货物所有权;但是船长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而出卖了货物,则要对货物的原所有人负责。英国法院认为被告塞威尔根据挪威法律取得货物的合法所有权。挪威是买卖成立时的物之所在地,其法律应得到适用。因此,英国法院驳回了凯麦尔的诉讼请求。

问:本案中,英国法院采用了何种“系属公式”?请对这一系属公式进行解释。

 

 

2.原告为一家在甲国A市和英国B市开办业务的银行,被告是一个住所在英国的已婚妇女。原告和被告在英国达成协议:被告同意向原告抵押在甲国A市的土地,作为原告银行向其丈夫贷款的担保;同时被告委托一个住在甲国A市的人代理她处理抵押的有关事宜。按照甲国的法律,被告无能力缔结这样的协议。后来,原告根据英国法关于特定履行(指法院通过对被告强制执行其依合同所承担的义务,对原告赋予的衡平法上的补偿)的规定,在英国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强制执行被告以上述协议所承担的义务。法院判决认为,被告负法律责任,因为根据当事人之间合同关系的标的物(土地)所在地法,被告无缔结这种合同的能力,因而她们之间的协议是无效的。

问:(1)你认为英国法院是否享有对本案的管辖权?其依据是什么?(2)本案中,法院对不动产缔约能力适用的是何国法?为什么?

 

 

3.日本某公司于1988年5月7日向日本专利机构提出“防眼疲劳镜片”发明专利申请。之后,该公司于1988年10月3日以相同的主题内容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了发明专利申请,同时提出了优先权书面声明,并于1988年12月25日向中国专利局提交了第一次在日本提出专利申请的文件副本。中国某大学光学研究所于1988年7月也成功地研制出一种用于减轻因荧屏所造成眼疲劳的镜片,这种镜片和日本某公司的镜片相比,无论在具体结构、技术处理,还是在技术效果上都是相同的。中国某大学光学研究所于1988年9月10日向中国专利局提交“保健镜片”的发明专利申请。(注:中国、日本同是1883年《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加入国》)

问:中国专利局应将专利权授予给谁?为什么?

 

 

1.1986年4月30日,大连市土产进出口公司和挪威艾格利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塑料编织袋买卖合同,挪威艾格利股份有限公司向大连市土产进出口公司购买110吨塑料编织袋,价格条件CIF950美元/吨,装期1987年2-3月。大连市土产进出口公司按照合同交付的第一批货物于1987年2月27日在大连港装运,第二批货物分两批于同年3月7日和3月27日在大连港装运。对上述两批货物,挪威艾格利股份有限公司均自提单开出之日起90天内信用证付款。但挪威艾格利股份有限公司收到货物后以大连市土产进出口公司违约为由,申请挪威王国法院扣押上述两份信用证项下款项。据此,开证行东方惠理银行已书面通知中国银行,该两批货物价款至今未付。大连市土产进出口公司因此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判令挪威艾格利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拖欠的货款。挪威艾格利股份有限公司未提出抗辩。

请问(1)本案大连市土产进出口公司向中国法院起诉,当地中国法院是否有管辖权?(2)本案能否适用中国法律,其法律依据是什么?

 

 

2.1994年8月,一俄罗斯货船“斯大林号”停泊在我国渤海海域,等候进入天津港卸货,海上突然刮起八级大风,另一艘俄罗斯“列宁号”货船恰好驶过,两船相撞。两艘货船及其所载货物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双方就由此而引起的损害赔偿问题发生争议,协商未果。“斯大林号”所属的轮船公司将此案交由天津海事法院审理,要求法院判决“列宁号”由于操作不当而给“斯大林号”造成的经济损失。

请问:本案应适用何国法律作为准据法?为什么?

 

 

3.甲公司与乙公司同为在香港注册成立的企业法人。1986年3月,乙公司与广州市丙公司签订了合作经营广州某酒店合同。为筹措合作经营的资金,乙公司与甲公司于1986年9月在香港签订贷款协议,合同中约定,贷款协议适用香港法律和中华入民共和国法律。后乙公司多次拖欠到期贷款和利息,甲公司要求乙公司还贷不成,遂向广州市巾级人民法院起诉。乙公司应诉,并且同意适用中国法律处理本案。

请问:(1)对于本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否有管辖权?(2)法院处理本案进能否以我国的实体法为准据法?

 

 

4.1960年9月16日,住在美国纽约州罗切斯特镇的杰克逊夫妇,邀请邻居巴贝科克小姐乘坐杰克逊先生驾驶的汽车,一起去加拿大度周末。杰克逊先生驾驶汽车行驶至加拿大安大略省境内时,出了交通事故,致使巴贝科克小姐身受重伤。回到美国纽约后,巴贝科克小姐以杰克逊夫妇为被告,向纽约州法院提起诉讼,指控杰克逊先生驾车时有疏忽行为,致发生车祸使其身受重伤,请求予以赔偿。根据美国传统的冲突法规则,即侵权行为依侵权行为地法的规则,适用侵权行为地加拿大安大略省的法律。因为,加拿大安大略省法律规定,不负赔偿责任。巴贝科克小姐不服此判决,向上诉法院提起上诉,最终,法院决定适用纽约州的法律,允许巴贝科克小姐向杰克逊夫人要求的损害赔偿。

问:(1)纽约地方法院考虑到了哪些因素,使用纽约州法律进行适用?(2)本案例中,纽约州法院采用了国际私法的哪个原则?(3)本案的判决中,哪个国际私法学说得到了体现?

 

 

1.方某是在纽约定居并已加入美国国籍的华人,2006年2月回中国探亲,4月突发疾病,逝世于上海,未留遗嘱。方某在上海遗有一栋别墅和200万元人民币的存款,在纽约遗有一栋住房、两家商店及若干存款和汽车、珠宝等。方某的遗孀在法国定居,方某在上海的父母向人民法院提出财产继承请求。

问:本案法院应如何适用法律?说明理由。

 

 

2.1997年,中国籍公民俞某与日本籍公民山口在中国结婚,婚后在中国生有一子。1999年,山口独自回日本居住。2001年,俞某以夫妻长期两地分居,感情淡漠为由,在中国法院提请离婚诉讼。山口同意离婚。在子女监护权和抚养权问题上,双方产生争议。山口要求将儿子带回日本,由她抚养,俞某要求将儿子留在中国,由他抚养。

问:本案应适用何国法律?为什么?

3.中国公民于某,1990年与妻子离婚,所生两个子女由前妻抚养,1995年,于某到西班牙经商。2001年与一西班牙女子结婚,按照天主教仪式举行了婚礼,按照西班牙婚姻法规定,天主教徒到天主教堂举行结婚仪式为双方缔结婚姻的形式要件。2002年,于某结束在西班牙的生意,回北京投资办厂,并购有楼房一栋,另有一些古董及银行存款。2005年2月,于某在上海因车祸去世,未留遗嘱。关于遗产继承问题,于某与前妻所生的子女同他在西班牙的妻子之间发生争执,于的子女认为于某在西班牙结婚他们一无所知,于某的婚姻未进行民事登记,不符合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因此于某的西班牙妻子不是于某的继承人。

问:(1)于某在西班牙的婚姻是否有效?请说明理由。(2)本案应如何适用法律?说明理由。

 

 

4.香港地区甲公司与内地乙公司发生投资纠纷,乙公司诉诸某中级人民法院。陈某是甲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是甲公司的诉讼代理人。关于该案的文书送达及法律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1)如陈某在内地,受案法院是否必须通过上一级人民法院向其送达?2)如甲公司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表明张某无权代为接收有关司法文书,是否能向其送达?

 

 

4.中国公民王华石与中国公民付春花1987年在北京结婚,1989年生有一子。1990年,王华石自费到美国留学,1996年获得博士学位,后在加拿大安大略省一家公司找到工作。1997年8月,王华石以夫妻长期分居为由在加拿大安大略省多伦多提起离婚诉讼,离婚诉状由王华石的代理律师邮寄送达付春花。王华石在离婚诉状中隐瞒了他与付春花生有一子的事实,以逃避应承担的抚养费。付春花在北京市某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问:(1)王华石的代理律师通过邮寄的方式向付春花送达传票,该传票在我国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为什么?(2)在加拿大多伦多法院已经受理王华石离婚诉讼后,我国法院能否受理付春花的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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