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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19秋《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期末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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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期末复习资料

 

《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讲稿章节目录: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概述

第二节 工程招投标与合同

第三节 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历史沿革与发展趋势

第二章 工程招投标的相关知识

第一节 工程招投标概述

第二节 工程招投标理论基础

第三节 工程招投标与其他交易方式的比较

第三章 工程招标

第一节 工程招标的实施条件和程序

第二节 工程招标公告的发布媒介与内容

第三节 工程招标文件的编制

第四节 工程招标标底与招标控制价的编制

第五节 工程招标资格审查

第四章 工程投标

第一节 工程投标程序

第二节 工程投标文件编制

第三节 工程项目施工投标决策与报价技巧

第四节 工程监理投标

第五节 工程设计投标

第六节 工程总承包投标

第五章 工程开标、评标和定标

第一节 工程开标

第二节 工程评标

第三节 工程定标

第四节 综合案例分析

第六章 国际工程招投标

第一节 国际工程招投标概述

第二节 国际工程招标

第三节 国际工程投标

第七章 工程合同管理的相关知识

第一节 工程合同管理概述

第二节 工程合同管理的内容

第三节 工程合同的主要类型

第八章 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第一节 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概述

第二节 工程施工合同进度管理

第三节 工程施工合同质量管理

第四节 工程施工合同造价管理

第五节 工程施工合同安全管理

第九章 工程施工索赔管理及争议处理

第一节 工程施工索赔概述

第二节 工程施工索赔依据及程序

第三节 工程施工索赔的计算

第四节 索赔策略

第五节 工程施工合同的争议处理

第十章 国际工程合同条件

第一节 国际工程合同概述

第二节 国际工程通用的合同条件

 

一、客观部分:(单项选择、多项选择、不定项选择、判断)

(一)、选择部分

★考核知识点: 工程建设的概念

附1.1.1(考核知识点解释):

工程建设活动的对象是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活动的成果是建设产品,房屋建筑是最常见的建设产品。

 

★考核知识点: 工程项建设程序

附1.1.2(考核知识点解释)

建设实施阶段:工程项目经批准开工,便进入了建设实施阶段。

★考核知识点: 工程项建设程序

附1.1.3(考核知识点解释)

项目后评价是工程项目竣工投产、生产运营一段时间后,再对项目的立项决策、设计施工、生产运营等全过程进行系统评价的一种技术经济活动。可以达到肯定成绩、总结经验、研究问题、吸取教训、提出建议、改进工作、不断提高项目决策水平和投资效果的目的。项目后评价的内容包括立项决策评价、设计施工评价、生产运营评价和建设效益评价。

★考核知识点: 招投标的适用范围

附1.1.4(考核知识点解释)

凡属于国家计委制定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内的建设项目,都必须进行招投标,主要包括:

(1)大型基础设施,关系社会公众利益、公众安全性质等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类项目。

(2)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资金的项目。

(4)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也必须进行招标:①施工单项合同估算在200万人民币以上的;②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人民币以上的;③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人民币以上的;④单项合同估算价虽低于①、②及③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人民币以上的。

此外,政府采购法中已明确规定属于政府采购范围内的其他大额采购,同样纳入强制招标的范围。

★考核知识点: 招投标的分类

附1.1.5(考核知识点解释)

建设工程招投标按招标范围不同,可以分为建设工程全过程招标、建设工程单项招标和建设工程专项招标三类。

★考核知识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的含义

附1.1.6(考核知识点解释)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是指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择优选择勘察设计单位的招标。

★考核知识点:招投标方式

附1.1.7(考核知识点解释)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在国内外公开出版的报刊或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公共媒体发布招标广告,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与投标,并向符合条件的投标人中择优选择中标人的一种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也称有限竞争性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形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考核知识点: 招投标与拍卖

附1.1.8(考核知识点解释)

拍卖也称竞买,拍卖是指以公开竞价的方式,将特定的物品或者财产权移交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拍卖的三个基本条件分别是:两个以上的买主;不断变动的价格;公开竞争的行为。

★考核知识点: 工程招标的实施程序——招标前的准备阶段

附1.1.9(考核知识点解释)

招标前准备阶段的工作主要有两大项,第一项是立项,第二项是确定建设项目的招标方案。

招标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1)明确招标范围.全部或者部分招标。(2)招标的组织形式是委托招标还是自行招标。(3)招标方式是公开招标还是邀请招标。(4)制定招标时间及进度计划,制定招标费用计划及解决方案。

★考核知识点: 工程招标的实施程序——招标的实施阶段

附1.1.10(考核知识点解释)

招标的实施阶段

(1)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是规范整个招标过程,确定招标人与投标人权利义务的重要依据;是投标人进行投标的依据;也是招标人与中标人订立合同的基础。

编制招标文件时,若拟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的还应编制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指的是招标人编制的需要投标申请人提供企业资质、业绩、技术装备、财务状况和拟派出的项目经理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等材料并规定投标人编制格式的文件。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承包商才可以参加投标。委托招标的,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均由招标代理机构编制,并由招标代理机构递交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定或备案。

(2)发出招标信息

1)发布招标公告

若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则要在国家及有关部门指定的报刊、网络或其他大众传媒上发布。发布招标公告的主要目的是发布信息,使那些感兴趣的投标申请人知悉,前来参加资格预审或购买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并参加投标。

2)发出投标邀请

若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则需要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资信良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其应载明的事项同公开招标相同。

(3)发放招标文件

招标人应将招标文件、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按照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发给通过资格预审通过的投标资格的投标单位。不进行资格预审的,发放给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投标单位收到招标文件、图纸和有关资料后,应当认真核对,核对无误后以书面形式确认。

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文件在发出的同时,一般应当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招标文件进行的审查。

(4)踏勘现场

《招标投标法》第21条:“招标人应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主要目的是让投标人了解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状况,获取必要的信息。

(5)投标预备会

投标预备会的目的在于澄清招标文件的疑问,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勘察现场中所提出的问题。投标预备会一般由招标人主持召开,对招标文件和现场情况作出介绍和解释,并解答投标者所提出的问题。投标预备会后,由招标人整理会议记录和解答内容,以书面形式将问题和解答同时发送到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6)投标文件的接收

《招标投标法》第28条规定:“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根据该规定,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投标人负责人签署,并按照投标须知进行分装、密封,在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招标人。招标人应接收截止时间前的投标文件,退回投标截止时间后的投标文件,并记录收到的日期和时间。

(7)开标

在投标截止日期后,按规定时间、地点,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在场的情况下举行开标会议,按规定的议程进行开标。

(8)评标

按有关规定成立评标委员会,在招标管理机构监督下,依据评标原则、评标方法,对投标人报价、工期、质量、主要材料用量、施工组织设计、以往业绩、信誉、优惠条件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公正合理择优选择中标单位。

(9)提交评标报告

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要提交评标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基本情况和数据表;开标记录;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一览表;废标情况说明;评标标准、方法或评标因素一览表;经评审的价格或评分比较一览表;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问题;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等。

★考核知识点: 工程招标的实施程序——定标阶段

附1.1.11(考核知识点解释)

定标阶段

(1)定标

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一般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的招标工作报告后(有的地方和部门还要求将中标候选人上网或登报公示),即可确定中标候选人,并发出“中标通知书”。

(2)合同签订

中标人拒绝按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和签订合同,可以视为自动放弃中标项目,并承担违约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应当顺延至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单位。合同签订后,招标人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因违反规定被没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考核知识点:招标文件的编制

附1.1.12(考核知识点解释)

招标文件是招标人为投标人参与投标工作提供所需信息的总称,旨在向其提供响应招标所需了解的招标项目的要求、规定等等约定,同时招标文件还要向投标人明示、通报招标投标所依据的规则、程序等等。

在招标活动中,招标文件既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又是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内容和约定。

★考核知识点:工程招标资格审查的方法

附1.1.13(考核知识点解释)

按照时间先后可以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

(1)资格预审指发售招标文件前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组织的资格审查小组,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将招标文件发售给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

(2)资格后审指投标申请人获悉招标信息后,直接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进行投标,在开标后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投标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查。

按照审查内容可以分为资料审查和实地考察

(1)资料审查。招标单位资格审查小组对投标申请人的书面资料审查一般包括投标申请人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施工安全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法人委托书,投标申请人近二年承接过的类似工程业绩及项目经理近二年的工作业绩,拟投入招标项目的施工主要技术人员情况和机械设备,投标申请人近二年的财务状况(财务审计报告)等。

(2)实地考察。实地考察指招标单位资格审查小组到投标申请人所在地、在建项目现场和已完工程项目建设单位,考察投标申请人和项目经理的施工业绩及技术水平。

★考核知识点: 工程投标程序——投标前准备

附1.1.14(考核知识点解释)

投标前准备

1.获取投标信息

投标信息包括项目性质、项目招标人、项目合法性、项目资金来源、项目的概况、招标人资质要求等内容。

2.前期投标决策

(1)对招标人及招标项目的研究

(2)对竞争对手的研究

(3)对投标人自身的研究

3.成立投标组织

一个投标班子应有经营管理类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商务金融类人才以及合同管理类人才。

★考核知识点: 工程投标程序——踏勘现场

附1.1.15(考核知识点解释)

投标人拿到了招标文件并作了初步研究之后,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踏勘。一般现场踏勘的主要内容如下。

(1)地理、地貌、气象方面

(2)工程施工条件

(3)经济方面

(4)工程所在地有关健康、安全、环保和治安情况

★考核知识点: 工程投标程序——参加投标预备会

附1.1.16(考核知识点解释)

投标人对现场踏勘完毕后,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参加招标人组织的投标预备会,也称标前会议。投标预备会的目的在于为投标人澄清招标文件中的一些疑义,同时由招标人对投标人解答招标文件和现场踏勘所提出的问题。投标预备会是招标人给所有投标人提供一次答疑的会议。

投标预备会由招标人主持召开,对招标文件和现场情况做出说明或者解释,并解答投标人所提出各项有关问题,包括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所提出的问题。招标人负责整理会议记录和解答内容,并以书面形式向所有的投标人发出。

★考核知识点: 工程投标程序——投标文件的递交与接收

附1.1.17(考核知识点解释)

投标文件的接收

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向投标人出具收条。为了保证引起充分竞争,对于投标人少于三个的,一般应当重新招标。

★考核知识点: 工程项目施工投标文件内容

附1.1.18(考核知识点解释)

工程项目施工投标文件一般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商务标,二是技术标。

1.商务标

商务标又分为商务文件和价格文件。商务文件是用以证明投标人是否履行合法手续及招标人了解投标人商业资信、合法性的文件;价格文件是与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相关的文件。

2.技术标

技术标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施工组织设计。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包括以下内容:

1)施工部署及平面布置;

2)施工方案及主要技术措施;

3)施工工期及施工进度计划;

4)施工进度计划保证措施;

5)质量目标保证措施;

6)项目班子组成情况

7)生要机具装备计划;

8)苈动力安排计划

9)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措施;

10)扬尘治理措施。

(2)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

(3)拟分包项目情况

★考核知识点: 工程投标决策

附1.1.19(考核知识点解释)

投标性质决策

投标按性质分,可分为风险标和保险标;按效益分,可分为盈利标、保本标和亏损标。

(1)当明知工程承包难度大、风险大,且技术、设备、资金上都有未解决的问题,但由于队伍窝工,或因为工程盈利丰厚,或为了开拓新技术领域而决定参加投标,同时设法解决存在的问题,可以投风险标。

(2)在可以预见的,从技术、设备、资金等重大问题都有了解决的对策的情况下,可投保险标。当企业经济实力较弱,经不起失误的打击的时候,则往往投保险标。

(3)如果招标项目既是本企业的强项,又是竞争对手的弱项,或建设单位意向明确,或本企业任务饱满,利润丰厚,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考虑投盈利标。

(4)当企业无后继工程,或已经出现部分窝工,又没有优势可言的情况下,企业应该采取投保本标决策。

(5)在企业出现大量窝工、严重亏损,或为了打入新市场,或为了在对手林立的竞争中争得头标等非常情况下时,企业可能采取亏本标方案。

★考核知识点: 投标策略与技巧

附1.1.20(考核知识点解释)

在投标报价中常用的投标策略与技巧如下:

(1)不平衡报价

不平衡报价是指在总价基本确定的前提下、如何调整内部各个子项的报价,以期既不影响总报价,又在中标后投标人可尽早收回垫支于工程中的资金并获取较好的经济效益。

(2)零星用工

零星用工(计日工)一般可稍高于工程单价表中的工资单价,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零星用工不属于承包有效合同总价的范围,发生时实报实销,也可多获利。

(3)多方案报价法

多方案报价法是利用工程说明书或合同条款不够明确之处,以争取达到修改工程说明书和合同为目的的一种报价方法。

(4)增加建议方案

有时招标文件中规定,可以提一个建议方案,即可以修改原设计方案,提出投标者的方案。

(5)突然降价法

报价是一件保密的工作,但是对手住往会通过各种渠道、手段来刺探情况,在报价时可以采取迷惑对方的手法。即先按一般情况报价或表现出自己对该工程兴趣不大,到投标快截止时,再突然降价。

(6)先亏后盈法

有的承包商,为了打进某一地区,依靠国家、某财团或自身的雄厚资本实力,而采取一种不惜代价、只求中标的低价投标方案。应用这种手法的承包商必须有较好的资信条件,并且提出的施工方案也是先进可行的,同时要加强对公司情况的宣传,否则即使低标价,也不一定被招标人选中。

(7)无利润算标

缺乏竞争优势的承包商,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只好在报价中根本不考利润去夺标。

★考核知识点: 工程总承包投标文件编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

附1.1.21(考核知识点解释)

投标保证金的规定

投标人送达(邮寄、电子邮件)投标文件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或者投标担保、保函。投标保证金或者投标担保、保函额不得超过工程发包内容造价的2%,并且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投标未中标的,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后五日内退还;已中标的,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人在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后五日内退还。

★考核知识点:工程开标的程序及要求

附1.1.22(考核知识点解释)

开标、评标、定标活动应在政府主管机构的有效管理下进行,一般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介绍参加开标会议的单位、人员名单及工程项目的有关情况。

(2)投标人向主持人及公证人员送验法人代表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请投标人确认投标文件的密封性,也可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投标人数较少时,可由投标人自行检查;投标人数较多时,也可以由投标人推举代表进行检查。招标人也可以根据情况委托公证机构进行检查并公证。

(4)当众拆封投标文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并作当场记录。

(5)与会的投标人在记录上签字,确认开标结果。

(6)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结束,进入评标阶段。

★考核知识点:工程评标的程序

附1.1.23(考核知识点解释)

评标工作应严格地按照其程序进行。具体包括:

(1)招标人宣布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并确定主任委员;

(2)招标人宣布有关评标纪律;

(3)在主任委员主持下,根据需要讨论通过成立有关专业组和工作组;

(4)听取招标人介绍招标文件;

(5)组织评标人员学习评标标准和方法;

(6)提出需澄清的问题。提出需澄清的问题需经评标委员会讨论,并经二分之一以上委员会同意,方可提出需投标人澄清的问题,需澄清的问题应以书面形式送达投标人。

(7)澄清或说明。对需要文字澄清或说明的问题,投标人应当以书面形式送达评标委员会;

(8)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推荐顺序;

(9)提出评标工作报告。在评标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同意并签字的情况下,通过评标委员会工作报告,并报招标人。

★考核知识点:工程评标的内容

附1.1.24(考核知识点解释)

评标委员会评议的内容通常分为两段三审。

两段指初审和终审。初审即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技术评审和商务评审,筛选出若干具备授标资格的投标文件。终审是对初审择选出的若干具备授标资格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价与比较分析,最终确定出中标候选人。

三审就是指对投标文件进行的符合性评审、技术评审和商务评审,一般发生在初审阶段。

★考核知识点: 工程评标的内容——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评审

附1.1.25(考核知识点解释)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响应的偏差分为重大偏差与细微偏差两类。

重大偏差变现在:(1)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与招标文件中的规定存在差异;(2)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由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3)投标文件记载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完成期限;(4)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5)投标文件记载的货物包装方式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6)投标附有与招标人提出的条件有本质区别,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考核知识点:工程评标的内容——投标文件的综合评价与比较分析

附1.1.26(考核知识点解释)

对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原则、标准和方法进行综合评价和比较分析,从而评定出优劣次序,选定中标候选人。常采用的方法有评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按名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1至3人,也可以按照招标人的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考核知识点:国际工程招投标的特点

附1.1.27(考核知识点解释)

国际工程招投标的特点

(1)国际工程招标的交易行为具有组织性;

(2)国际工程招标的竞争过程具有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特征;

(3)国际工程招标具有一次性报价的特征;

(4)国际工程招标是诸多投标人在同一时间一次性报价,其投标文件递交后,一般不得撤回或修改;

(5)国际工程招标的目标是追求多目标条件下的系统最优化。

★考核知识点: 世界各地发包——法语地区

附1.1.28(考核知识点解释)

法语地区的招标方式主要有拍卖式和询价式两种。

(1)拍卖式招标

拍卖式招标的最大特点是以报价作为判标的唯一标准,其基本原则是自动判标,即在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招标人规定的标底价的条件下,报价最低者得标。

(2)询价式招标

询价式招标是法语地区的工程承发包的主要方式,法语地区的询价式招标与世界银行所推行的竞争性招标要求做法大体相似。

★考核知识点: 国际工程投标报价构成

附1.1.29(考核知识点解释)

国际工程的投标报价构成与国内没有太大区别,但包含的项目内容和计算依据按不同国家的项目有所不同。一般报价构成如下。

(1)工程直接费

1)人工费    2)材料与永久设备费    3)施工机械费

(2)间接费

1)施工管理费     2)建点费      3)临时工程费

4)投标期间开支费用     5)保函手续费

6)保险费     7)税金      8)贷款利息     9)代理费

10)不可预见费      11)总部管理费     12)计划利润

(3)暂定金额

暂定金额是业主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的一笔金额,可能完全不用,有时无该项。

★考核知识点:合同法的其他分类

附1.1.30(考核知识点解释)

(1)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按照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分担不同,合同分为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双务合同是当事人双方相互享有权利和相互负有义务的合同。单务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并不相互享有权利、负有义务的合同。

(2)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按照当事人取得权益是否须付出相应代价为标准,合同分为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考核知识点: 承发包主体合同总体策划与协调—业主合同总体策划

附1.1.31(考核知识点解释)

成本加酬金合同是由业主向承包单位支付建设工程的实际成本,并按事先约定的某一种方式支付酬金的合同类型。当工程内容及其技术经济指标尚未全面确定,而由于种种理由工程又必须向外发包时,采用成本补偿合同这种形式,对招标单位来说是比较合适的。

这类合同的缺点是业主对工程总造价不易控制,承包商也往往不注意降低项目成本。这类合同主要适用于以下项目:①需要立即开展工作的项目,如震后的救灾工作;②新型的工程项目,或对项目工程内容及技术经济指标未确定的;③风险很大的项目。

★考核知识点: 工程施工合同的解除及争议

附1.1.32(考核知识点解释)

争议解决的方式包括和解、调解、争议评审、以及仲裁或诉讼。

和解是指合同双方就已经发生的争议进行谈判、协商并达成一致,自行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

调解是指合同双方之间无法达成一致,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其他第三方主持下,自愿进行协商,通过教育疏导,促成各方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办法。

争议评审是指合同双方将争议共同提请争议评审小组进行评审,由争议评审小组应秉持客观、公正原则,依据相关法律、规范、标准、案例经验及商业惯例等,作出书面决定。

仲裁或诉讼指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专用条款约定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考核知识点:索赔的分类——赶工索赔

附1.1.33(考核知识点解释)

赶工索赔

赶工通常意味着构成加班、生产效率降低、增加劳动力与材料机械、改变施工方法、增加管理难度等影响。因此非承包人自身原因引起的赶工索赔,应由发包人补偿。

(二)、判断部分

★考核知识点: 工程建设市场

附1.2.1(考核知识点解释)

工程建设市场是指以建筑产品承发包交易活动为主要内容的市场,一般称建设市场或建筑市场。建筑市场有广义与侠义之分。狭义的建筑市场一般是指有形建筑市场,指建设产品需求者与供给者进行买卖活动的场所,是固定的交易场所。         广义的建筑市场包括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它是工程建设生产和交易关系的综合。

目前我国采取有形建筑市场的方式,即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它是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成立,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为建设工程交易活动提供服务的场所。

★考核知识点: 工程项建设程序——竣工验收

附1.2.2(考核知识点解释)

竣工验收阶段包含两种验收:一是一个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完成后,由承包人将合同工程移交给业主所进行的验收,称为完工验收;二是整个工程项目完工并投产后,由政府组织对工程的验收,称为竣工验收。

★考核知识点: 电子招投标与传统招投标方式对比

附1.2.3(考核知识点解释)

电子招投标相对于传统的招投标方式,更加简便、快捷,并且减少了工作人员的工作量。

★考核知识点: 工程招标的实施程序——投标文件的接收

附1.2.4(考核知识点解释)

《招标投标法》第28条规定:“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根据该规定,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投标人负责人签署,并按照投标须知进行分装、密封,在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招标人。招标人应接收截止时间前的投标文件,退回投标截止时间后的投标文件,并记录收到的日期和时间。

★考核知识点: 工程施工招标标底

附1.2.5(考核知识点解释)

我国的《招标投标法》没有明确规定招标工程必须设置标底价格,招标人可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自己决定是否需要编制标底。

★考核知识点: 工程招标资格审查的含义

附1.2.6(考核知识点解释)

资格审查是为了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剔除资格条件不适合承担或履行合同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

一般来说,资格审查可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资格预审指招标人在招标开始之前或者开始初期,由招标人对申请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进行资质条件、业绩、信誉、技术、资金等多方面的情况进行资格审查,经认定合格的潜在投标人,才可以参加投标。资格后审是在投标后(一般是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

★考核知识点: 工程投标程序——参加投标预备会

附1.2.7(考核知识点解释)

投标人对现场踏勘完毕后,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参加招标人组织的投标预备会,也称标前会议。投标预备会的目的在于为投标人澄清招标文件中的一些疑义,同时由招标人对投标人解答招标文件和现场踏勘所提出的问题。投标预备会是招标人给所有投标人提供一次答疑的会议。

★考核知识点: 工程投标程序——投标文件的递交与接收

附1.2.8(考核知识点解释)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对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

如果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前放弃投标,招标人不得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如果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后,投标人撤回已经递交的投标文件,就要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考核知识点: 工程开标时间和地点

附1.2.9(考核知识点解释)

《招投标法》第34条规定:“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投标文件截止之时即是开标之时,之所以这样规定是为了防止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与开标之前仍有一段时间间隔。

开标地点应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地点相一致,是为了防止投标人因不知地点变更而不能按要求准时提交投标文件,这也是为维护投标人的利益而做出的规定。

★考核知识点: 工程开标的程序及要求

附1.2.10(考核知识点解释)

开标、评标、定标活动应在政府主管机构的有效管理下进行,一般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2)投标人向主持人及公证人员送验法人代表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请投标人确认投标文件的密封性,也可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4)当众拆封投标文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并作当场记录。

(5)与会的投标人在记录上签字,确认开标结果。

(6)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结束,进入评标阶段。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可判为无效,将不能进入评标阶段。

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

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考核知识点: 工程评标——评标组织的设立

附1.2.11(考核知识点解释)

除《招标投标法》第37条第3款规定的特殊招标项目外,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应当从评标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以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明示、暗示等任何方式指定或者变相指定参加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评标委员会成员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

★考核知识点: 工程定标——签订合同

附1.2.12(考核知识点解释)

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即成为该招标工程的施工承包商,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

签约前业主与中标人还要进行决标后的谈判,但不得再订立违背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在决标后的谈判中,如果中标人拒签合同,业主有权没收他的投标保证金,再与其他人签订合同。

★考核知识点: 国际工程的概念

附1.2.13(考核知识点解释)

国际工程包括咨询和承包两大行业。国际工程咨询包括对工程项目前期的投资机会研究、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项目评估、勘测、设计、招标文件编制、监理、管理、后评价等。它是以高水平的智力劳动为主的行业,一般都是为业主一方服务的,也为承包商提供施工管理、成本管理等咨询服务。

★考核知识点: 合同成立的方式

附1.2.14(考核知识点解释)

我国《合同法》第13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要约与承诺是合同的成立必须经过的两个阶段,是我国合同立法及世界上其他国家合同立法和国际合同公约均如此规定。

★考核知识点: 要约的效力

附1.2.15(考核知识点解释)

要约一经生效,要约人即受到要约的拘束,不得随意撤回、撤销、或者对要约加以限制、变更和扩张,从而保护受约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交易安全。

★考核知识点: 要约邀请

附1.2.16(考核知识点解释)

要约邀请又称为要约引诱。《合同法》第15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并不是合同成立过程中的必经过程,它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预备行为,在法律上无须承担责任。比如价目表的寄送、招标公告、商业广告(如果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招股说明书等,即是要约邀请。

★考核知识点: 合同的终止

附1.2.17(考核知识点解释)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简称为合同终止,是指当事人之间根据合同确定的权利义务在客观上不复存在。合同终止是随着一定法律事实发生而发生的,与合同中止不同之处在于,合同中止只是在法定的特殊情况下,当事人暂时停止履行合同,当这种特殊情况消失以后,当事人仍然承担继续履行的义务,而合同终止是合同关系的消灭,不可能恢复。

★考核知识点: 工程施工合同进度管理——工程施工工期

附1.2.18(考核知识点解释)

工程的施工工期指承包人完成工程所需的期限,由开工日期及竣工日期决定。开工日期分为计划开工日期和实际开工日期。计划开工日期是指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实际开工日期指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分为计划竣工日期和实际竣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是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并由承发包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的竣工日期。实际竣工日期是工程实际通过竣工验收或视为通过验收情形下的日期。

★考核知识点: 工程施工合同进度管理——施工进度控制

附1.2.19(考核知识点解释)

工期延误责任

根据工期延误的原因,可以分为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和第三方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下列情况导致工期延误和(或)费用增加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延误的工期和(或)增加的费用,且发包人应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或所提供图纸不符合合同约定的;

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基础资料、许可、批准等开工条件的;

3)发包人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存在错误或疏漏的;

4)发包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7天内同意下达开工通知的;

5)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或竣工结算款的;

6)监理人未按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批准等文件的;

7)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

因发包人原因未按计划开工日期开工的,发包人应按实际开工日期顺延竣工日期,确保实际工期不低于合同约定的工期总日历天数。

二、主观部分:

(二)、名词解释

★考核知识点:工程招投标的概念

附2.2.1:(考核知识点解释)

工程招投标是指招标人对工程建设、货物买卖、中介服务等交易业务,事先公布采购条件和要求,吸引愿意承接任务的众多投标人参加竞争,招标人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办法择优选定中标人的活动。

★考核知识点:评标的概念

附2.2.2:(考核知识点解释)

评标是指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比较,以选出最优投标人的过程。

★考核知识点:工程总承包的概念

附2.2.3:(考核知识点解释)

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

★考核知识点:开标的概念

附2.2.4:(考核知识点解释)

开标是指招标人依据在招标文件中所规定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当众对投标文件正式启封和宣读的活动。

★考核知识点:电子招投标的概念

附2.2.5:(考核知识点解释)

电子招投标活动是指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电子招投标系统完成的全部或者部分招投标交易、公共服务和行政监督活动。

★考核知识点:国际工程的概念

附2.2.6:(考核知识点解释)

国际工程指从咨询、融资、采购、承包、管理以及运行等各个阶段的参与者来自不止一个国家,并且按照国际惯例进行管理的工程。

★考核知识点:招标控制价的概念

附2.2.7:(考核知识点解释)

招标控制价是在工程采用招标发包的过程中,由招标人根据有关计价规定计算的工程造价,其作用是招标人用于对招标工程发包的最高限价。

★考核知识点:要约的概念

附2.2.8:(考核知识点解释)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即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的意思表示。

★考核知识点:国际工程招投标的概念

附2.2.9:(考核知识点解释)

国际工程招投标是指发包方通过国内和国际的媒体发布招标信息,所有有兴趣的投标人均可参与投标竞争,通过评标比较优选确定中标人的活动。

★考核知识点:合同变更的概念

附2.2.10:(考核知识点解释)

合同变更是指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的合同,根据客观情况的变化,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所进行的修改和补充。

★考核知识点:建设工程专项招标的概念

附2.2.11:(考核知识点解释)

建设工程专项招标是指某一建设阶段的某一专门项目,由于专业性较强,通过招标择优选择专业承包商来完成。

★考核知识点:标底的概念

附2.2.12:(考核知识点解释)

标底是招标工程的预期价格,是招标人对招标项目所需费用的自我测算和控制,也是判断投标报价合理性的依据。

★考核知识点:工程建设项目的概念

附2.2.13:(考核知识点解释)

工程建设项目,是指为完成依法立项的新建、扩建、改建等各类工程而进行的、有起止日期的、达到规定要求的一组相互关联的受控活动组织的特定过程,包括策划、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和考核评价等。

★考核知识点:无效合同的概念

附2.2.14:(考核知识点解释)

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当事人违反了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社会公共利益,自始不能产生法律效力的合同。

★考核知识点:索赔的概念

附2.2.15:(考核知识点解释)

索赔是指承包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依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对于并非因自己的过错且可归责于发包人的情形造成的实际损失或额外费用,主张应由发包人给付的行为。

★考核知识点:缺陷责任期的概念

附2.2.16:(考核知识点解释)

缺陷责任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缺陷修复义务,且发包人预留质量保证金的期限,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

★考核知识点:潜在投标人的概念

附2.2.17:(考核知识点解释)

潜在投标人是指知悉招标人招标项目的有关条件和要求,有可能愿意参加投标竞争的供应商或承包商。

★考核知识点:可撤销合同的概念

附2.2.18:(考核知识点解释)

可撤销合同是指因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意思表示不真实,经过撤销人请求,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者撤销合同,从而使合同自始消灭的合同。

 

(三)、简答

★考核知识点:邀请招标的优缺点

附2.3.1:(考核知识点解释)

邀请招标也称有限竞争性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形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具有如下优缺点:

(1)优点:简化了招标程序,节约了招标费用并缩短了招标周期。减少了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商违约的风险。

(2)缺点:由于投标竞争的激烈程度较差,有可能提高中标的合同价;也可能排除了某些在技术上或报价上有竞争力的供应商、承包商参与投标,也可能出现虚假招标、串标、陪标的现象。

★考核知识点:招标人自行招标时应具备的条件

附2.3.2:(考核知识点解释)

招标人自行招标时应具备如下条件:(1)招标人是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2)有与招标工程相适应的经济、技术、管理人员。(3)有组织编制招标文件的能力。(4)有审查投标单位资质的能力。(5)有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的能力。

★考核知识点: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范围

附2.3.3:(考核知识点解释)

(1)大型基础设施,关系社会公众利益、公众安全性质等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类项目。

(2)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资金的项目。

(4)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一定标准后也必须进行招标。

★考核知识点:工程项目建设主体

附2.3.4:(考核知识点解释)

(1)建设单位。         (2)房地产开发企业。

(3)工程总承包企业。   (4)建筑业企业。

(5)工程勘察设计企业。 (6)工程监理单位。

(7)工程咨询和服务企业。

★考核知识点:适宜选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工程建设项目类型

附2.3.5:(考核知识点解释)

(1)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2)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

(3)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适宜公开招标的。

(4)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项目的价值相比不值得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

★考核知识点:工程招标的实施条件

附2.3.6:(考核知识点解释)

(1)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2)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

(3)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4)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考核知识点:电子招投标的意义

附2.3.7:(考核知识点解释)

(1)节约社会成本。

(2)提高招投标效率。

(3)建立公平平台。

(4)便于监督机构管理。

(5)降低招投标风险

★考核知识点:工程施工索赔的特征

附2.3.8:(考核知识点解释)

(1)索赔以一方的实际支出为前提。

(2)索赔往往具有竞合性。

(3)索赔具有双向性。

(4)索赔的本质是单方行为。

★考核知识点:工程施工招标标底的编制程序

附2.3.9:(考核知识点解释)

(1)确定标底的编制单位。

(2)收集编制资料。

(3)参加交底会及现场勘察。

(4)编制标底。

(5)审核标底价格。

★考核知识点: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

附2.3.10:(考核知识点解释)

(1)行为目的不同。要约是当事人自己主动愿意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而要约邀请则是当事人希望对方向自己提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2)邀约中含有当事人表示愿意接受要约约束的意旨。要约人将自己置于一旦对方承诺,合同即告成立的可选择的地位;而要约邀请则不含有当事人表示愿意承担约束的意旨,要约邀请人希望将自己置于一种可以选择是否接受对方要约的地位。

★考核知识点:工程开标的程序

附2.3.11:(考核知识点解释)

(1)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2)投标人向主持人及公证人员送验法人代表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请投标人确认投标文件的密封性,也可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4)当众拆封投标文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并作当场记录。

(5)与会的投标人在记录上签字,确认开标结果。

(6)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结束,进入评标阶段。

★考核知识点:合同管理的特点

附2.3.12:(考核知识点解释)

(1)合同管理期限长。

(2)合同管理的风险性。

(3)合同管理的动态性。

(4)合同管理的复杂性。

(5)合同管理的效益性。

★考核知识点:工程项目施工投标文件的商务标包括的内容

附2.3.13:(考核知识点解释)

(1)投标函。

(2)投标函附录。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投标文件授权委托书。

(5)企业有关资质证明材料。

(6)同类工程证明材料及合同复印件。

(7)企业获奖情况。

(8)投标报价汇总表。

(9)详细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或单位工程预算书)。

★考核知识点:工程施工索赔的依据

附2.3.14:(考核知识点解释)

(1)发包人违约。

(2)由发包人直接发包的其他承包人的行为。

(3)合同缺陷。

(4)不利自然条件或客观障碍。

(5)工程师指令。

(6)工程变更。

(7)国家法律、政策变化。

(8)其他第三方原因。

★考核知识点:国际工程招投标的特点

附2.3.15:(考核知识点解释)

(1)国际工程招标的交易行为具有组织性。

(2)国际工程招标的竞争过程具有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特征。

(3)国际工程招标具有一次性报价的特征。

(4)国际工程招标是诸多投标人在同一时间一次性报价,其投标文件递交后,一般不得撤回或修改。

(5)国际工程招标的目标是追求多目标条件下的系统最优化。

★考核知识点:工程施工合同的特征

附2.3.16:(考核知识点解释)

(1)合同标的的特殊性。

(2)合同履行期限的长期性。

(3)合同内容的多样性和复杂性。

(4)合同监督的严格性。

★考核知识点:工程合同的主要类型

附2.3.17:(考核知识点解释)

(1)工程施工合同。

(2)工程监理合同。

(3)工程设计合同。

(4)工程总承包合同。

★考核知识点:在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过程中对变更工程进行估价的方法

附2.3.18:(考核知识点解释)

变更估价的处理原则: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认定。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认定。

(3)变更导致实际完成的变更工程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列明的该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超过15%的,或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及类似项目单价的,按照合理的成本与利润构成的原则,由合同当事人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四)、论述

★考核知识点: 工程项目建设程序

附2.4.1(P3—P5页相关内容抄录)

我国不同行业工程项目建设的程序略有差异,但一般可分为以下7个阶段:

(1)项目建议书阶段。项目建议书是项目法人单位向国家提出的、要求建设某一工程项目的建议性文件,是对工程项目的轮廓设想,是从拟建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加以考虑的。

(2)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项目建议书经批准后,应紧接着进行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是对工程项目在技术和经济上是否可行进行科学分析和论证的工作,是技术经济的深入论证阶段,为项目决策提供依据。

(3)设计工作阶段。设计是复杂的综合性技术经济工作,设计前和设计中要进行大量的勘察调查工作。

(4)建设准备阶段。建设准备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征地、拆迁和施工场地平整;完成施工用水、电、路等工程;组织设备、材料订货;组织施工招标,选定承包人。

(5)建设实施阶段。工程项目经批准开工,便进入了建设实施阶段。施工活动应按设计要求、合同条款、规程规范、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保证工程项目的质量目标、工期目标和投资控制目标得以实现。在建设实施阶段还要进行生产准备。

(6)竣工验收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包含两种验收:一是一个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完成后,由承包人将合同工程移交给业主所进行的验收,称为完工验收;二是整个工程项目完工并投产后,由政府组织对工程的验收,称为竣工验收。

(7)后评价阶段。项目后评价是工程项目竣工投产、生产运营一段时间后,再对项目的立项决策、设计施工、生产运营等全过程进行系统评价的一种技术经济活动。通过建设项目后评价,可以达到肯定成绩、总结经验、研究问题、吸取教训、提出建议、改进工作、不断提高项目决策水平和投资效果的目的。

★考核知识点: 工程项目评标的程序

附2.4.2(P100页相关内容抄录)

评标工作应严格地按照其程序进行。具体包括:

(1)招标人宣布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并确定主任委员。

(2)招标人宣布有关评标纪律。

(3)在主任委员主持下,根据需要讨论通过成立有关专业组和工作组。

(4)听取招标人介绍招标文件。

(5)组织评标人员学习评标标准和方法。

(6)提出需澄清的问题。提出需澄清的问题需经评标委员会讨论,并经二分之一以上委员会同意,方可提出需投标人澄清的问题,需澄清的问题应以书面形式送达投标人。

(7)澄清或说明。对需要文字澄清或说明的问题,投标人应当以书面形式送达评标委员会。

(8)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推荐顺序。

(9)提出评标工作报告。在评标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同意并签字的情况下,通过评标委员会工作报告,并报招标人。

★考核知识点: 工程施工索赔的程序

附2.4.3(P227-P228页相关内容抄录)

(1)寻找索赔机会。通过对合同履行的分析、诊断,发现索赔机会,并对索赔机会进行必要的跟踪调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在干扰事件发生后,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向发包人、工程师提交索赔意向通知。

(3)干扰事件原因分析。界定干扰事件的责任方,属可归责于发包人的事件,承包人可向发包人提起索赔。

(4)损失调查。调查干扰事件对工期、质量以及费用的影响,确定实际损失程度及其费用。

(5)证据收集。承包人应当自行或按照工程师的要求,在干扰事件持续期间固定物证、书证等证据,便于查明事实。

(6)起草索赔报告。在前述工作的基础上,由合同管理部门组织,由有关人员参加,编制包含足够证据并足以支撑索赔意向的详细报告。

(7)提交索赔报告。承包人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发包人或工程师提交最终索赔报告。

(8)磋商处理索赔。做好谈判前准备,谈判中注意谈判艺术和技巧。

(9)久拖未决索赔的解决途径。久拖未决的索赔,应当按照 “纠纷解决方式”及时采取调解、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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